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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2023-07-24 09: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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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24 回复

专业分析: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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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方式是: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应由现机动车所有人完成。机动车能否进行转移登记应由有权机关决定。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的同意应当是明确的同意,不得将默示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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