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登记档案查询、调取或复制应提供以下手续:(一)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其他党政军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二)企业工作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资料。(三)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法院立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中国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四)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因诉讼、仲裁等需要查阅企业登记档案的,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证明,可查阅与之相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要通过劳动仲裁告企业,需要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副本,拿不到执照的,从工商部门打印该企业的机读档案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
针对企业登记档案调取应提供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以及变更好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在公司迁入新地址之前变更。
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应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