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提交的材料:1.当事方企业合并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企业合并的商业目的(商业目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十八条规定的条款逐项说明); 2.《企业重组业务——企业合并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申请表》; 3.《企业合并业务申请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明细表》; 4.企业合并当事方签订的合并协议或决议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合并各方当事人的股权关系说明。若属于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还需提供在企业合并前,参与合并各方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在十二个月以上的股权登记机关的证明材料; 6.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以及各单项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等相关报表原件和复印件; 7.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合并前企业各股东取得股权支付比例情况、以及重组日起连续十二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
片面共犯是指一方明知另一方正在实行犯罪而参与其犯罪,但另一方对此则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参与犯罪的人中一方有同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暗中配合他人实行犯罪,而另一方却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实施犯罪,因而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 例如,乙正欲对丙实施强奸行为时,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将丙打伤,乙得以顺利实施奸淫行为。再如,甲明知乙正在追杀丙,由于其与丙有仇,便暗中设置障碍物将丙绊倒,从而使乙顺利地杀害丙。这些案例中甲均为片面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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