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
针对医师会受到哪些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医疗欺诈的处罚如下:数额较大,进行拘役或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行医未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处罚为: 一、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