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可以一次记12分、6分或者3分。下面,关于机动车超速的规定。 超速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危险系数高,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是近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整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是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是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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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会被扣分,有扣12分和扣6分两种情况。 具体如下: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一次记12分。 2.驾驶上述车型以外的机动车,如驾驶私家轿车或摩托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一次记6分。 因超速其他情形的扣分情况有: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9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3分。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一次记1分。
超速50扣12分,不会吊销驾驶证,需要重新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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