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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3-03-07 19: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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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7 回复

专业分析: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护照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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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注意所申请登记的内容、申请登记的事项、申请人、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等等与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记载情况是否都保持一致。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注意下列事项: 一、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要办理公证:因继承、赠与和遗赠申请房产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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