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和被告人间如何量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刑事诉讼为辩护人,民事诉讼为代理人。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3、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经,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 5、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 7、活动名义不同。
1、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拒绝辩护,只能拒绝一次,拒绝指定的辩护人的,需要正当理由,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必须有辩护律师。 2、一般案件,可以拒绝两次辩护,拒绝两次后,自行辩护。 被告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应当法律援助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 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2、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5、未成年人。 6、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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