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之前都有登记在案的。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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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1.拘留和羁押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拘留要分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但在这里所说的应当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有期限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这叫刑事拘留期限,也叫拘留期限。2.此外,还有执行逮捕后的期限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发现新的犯罪情况时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3.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依法在押在看守所的时间都叫羁押。羁押不能超期。超期羁押是违法办案。4.不论是拘留还是羁押多长时间,都要折抵刑期。5.拘留后没有转羁押的,拘留有拘留的期限,拘留期限过后是被依法执行逮捕后进入二个月的公安预审期间,这个期间也叫羁押期间。还有检察院的一个月的办案期限,也叫羁押期间。法院的一个月的办案期限,也叫羁押期间。因此,羁押里面包括拘留、逮捕、各机关的办案期限。不论是拘留还是羁押都要折抵刑期。
拘留不算羁押,拘留是指刑事拘留,而羁押是指批准逮捕后,予以关押。一般拘留后的三日内,公安机关会申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申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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