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关财产保全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法院在诉前保全中所作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2、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解除后保全裁定即失效。 3、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则诉前保全裁定效力延续到诉讼中,其有效期为:冻结被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满后仍可续行保全。
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的效力为:会给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带来一定的影响,破产宣告使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则强化了对债务人的限制。除了管理人或者债权人会议认为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以外,破产企业应停止所有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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