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什么补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购买社保等法定赔偿情形之一的,应当赔偿;没有法定赔偿的,不予赔偿;2、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的,应当给予补偿;未经协商一致强行解除,且劳动者没有违法情节的,加倍赔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给劳动者相应补偿的。如: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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