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针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中的条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是能够撤销的,但是需要证明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已经离婚后的协议如果在订立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的,人民法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分割只要无法定的无效事由,就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