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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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但是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屋妻子拥有一般的产权,对于丈夫的一般产权会按照丈夫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继承,所以即使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老公死了这房子一半归妻子所有,另一半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
租的房子漏水是谁的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讨论: (1)若是房主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房子漏水的重要事实给租客造成损失的,则房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若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房子并无大碍且不漏水,但在租客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漏水的,则租客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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