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称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的;(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装卸、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称较大危险行业),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三)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会组织代表组成,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从业人员代表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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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此次全会宣告成立的两大新部门之一,也是最大的亮点。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国家安全的战略思路逐步显现。
国家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责任方、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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