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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2019-05-13 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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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利明律师

2019-05-13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担保人担保的债务已经偿还了,担保人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新产生的债务,对担保人来说没有法律效力,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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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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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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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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