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丈夫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提起法院离婚诉讼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不能不去。 一方起诉离婚的,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都要出庭。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如果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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