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一)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二)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三)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四)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六)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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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包括以下应税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利息所得;个体工商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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