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五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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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威吓、恐吓的手段,胁迫他人转移占有财产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是犯罪行为人侵犯他人财产权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数额较大”一般是指达到2000元以上。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行为人以威胁、威胁、威胁等手段强迫被害人交出财产; 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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