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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承办机构怎么选择

2022-05-16 13: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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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6 回复

专业分析:

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5日内,向工作小组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依据,并提交书面意见,结合相关证据和依据说明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过程。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并办理移交手续。证据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或者办理流程进行编号排列,并编制目录。案件办理完结后,证据原件应当退回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工作小组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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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 的行政诉讼,由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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