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注销后以股东为被告,那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假设上市公司因故被注销,则全国数万股东可能会成为被告,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无法实现的。或者我观点有不足之处,但并非没有可能。另外,公司法192条规定关于由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设定的是一种义务呢,还是一种权利。如果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赵先生所述或有理由,但如果是一项权利,那当然股东就有一种选择,当股东没有履行时未必就要承担责任。
针对公司注销以股东为被告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注销的公司不能当被告。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消灭,不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