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胎罚款有什么新规定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天津市三胎罚款规定如下:根据2016年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社会抚养费由区、县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代收代缴。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并于三日内将所收社会抚养费缴入指定的代理国库业务的金融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第三十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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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具体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30(天)×产假天数。一般规则是可以在产假后申请产假津贴。截止日期为所有产假结束后的3个月。请注意,由于社会保险是按地区协调的,因此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三孩生育津贴与一孩六个月相同。只要当事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证的费用就可以报销,报销标准相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分娩、人工流产按年平均月工资×25%补贴,难产、多胎按年平均月工资×50%补贴。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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