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汽车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准备的材料:双方责任明确,需双方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或标识即可到快处中心办理;人伤需提供伤者的医药费收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伤者的工资证明及陪护证明等资料。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 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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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为登记客户信息、询问、让客户填写必要单证、打印代抄单、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审查清楚相关费用、出具调解协议书、写结案报告、及时上系统查询理赔是否划账。客户信息包含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等。结案报告中注意说明数额、扣减的公式以及调解难点。必要单证包括索赔申请书和赔偿通知书。代理理赔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或者盖章。
通常有五个流程。如下:1、事故发生后,先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量保留事故现场,伤情严重的,先拨打120救人;2、事故调解及费用: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交通队协商调解,协商一致,现场出具调解书;3、提交办理索赔所需证明材料;4、损失理算、赔付;5、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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