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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给员工交社保

2022-07-08 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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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8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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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应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每个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完以后,参保单位便可以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保了,1-10号的时间里,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进行审核,对于增减业务进行审核计算,并核定企业当月需要缴纳的数据。11日到月底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单位有人员变化需要及时上报。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企业在试用期内没有为员工正常办理社保的,可以通过以上方法为在职员工办理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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