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房产所有权人是实际出资人的父母或子女,即“名义产权人”,而实际出资人则是“实际产权人”。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则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针对借名买房的方法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钱房两失。借名购房的出资人并不是登记权利人,因此即使出资人事实上对该房屋占有、管理和使用,也不是法律上的处分人。 二、所有权不受保护。有些出资人不具备购买某些特殊性质房产的资格,因此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即使登记权利人认可借名购房的事实,出资人也不可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三、房子被登记人出售无法追回。 四、登记人对房屋进行抵押。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他人擅自将房屋出卖:他人因个人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他人将房产设置抵押权;他人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他人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双方之间无书面协议,房价暴涨后,出资可能被认定为债权,出资人无法取得房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