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针对民间借贷借期未到可以随便约定利率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不可以主张利息,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之间要约定利息应当注意约定的利息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未约定借款利息不需要支付。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事约定不明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但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