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及旅行社与银行达成的使用质量保证金的协议。前款协议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旅行社与银行双方同意依照《条例》规定使用质量保证金;(二)旅行社与银行双方承诺,除依照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划拨质量保证金,或者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降低、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文件,以及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生效法律文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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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1、须是实际地址注册,有基本办公设施,如电脑、电话、复印件等; 2、申请国内旅行社资质,注册资金至少30万以上(认缴),若计划后期升级为国际旅行社资质,那注册资金须150万以上; 3、办理旅行社资质环节,旅行社须有至少三位导游,提供导游证、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证明; 4、取得旅行社资质后,旅行社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旅游局制定银行账号内缴纳20万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是取不出来的,旅行社只能取得基本利息,只有当旅行社注销之时方能取出; 5、相关资料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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