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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的规定

2023-08-28 14: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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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28 回复

专业分析: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这是国家法律拟定的处罚标准,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作出相应改动,如深圳当地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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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右侧通行是我国车辆通行的基本原则,其他许多通行规则均以此为基础和前提。右侧通行的标准是,如果道路上划设有中心线的,以中心线为界;不划设中心线的,以几何中心为界,以面对方向定左右,即左手一侧的道路为左侧道路,右手一侧的道路为右侧道路,除了有特殊规定的车辆以外,一律靠右侧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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