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 1.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2、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交通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收发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等于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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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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