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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做法医鉴定的条件

2022-11-05 16: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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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 回复

专业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你的提问,如果被害人被批准重新做法医鉴定,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不会被变更强制措施,即人不能从看守所释放;如果符合刑诉法96条规定的情形,犯罪嫌疑人就能被变更强制措施,即人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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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 (二)医德高尚,医风正派。其中对于精神病医学鉴定的鉴定人,要求必须具备担任主治医师5年以上并具有10年以上精神病科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 (三)上述人员被确定为鉴定人的应当在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 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所提出的,其“不服”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事项。 3、必须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5、费用缴付方:一般为提起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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