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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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2、填写《个人信息表》;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4、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7、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8、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9、工伤证明材料; 10、二寸照片1张;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12、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工伤的办理流程为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进行工 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从而确定伤残的等级,按 照伤残的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和单位进行协商,申请 劳动仲裁。注意要保存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单据和对 应的费用明细清单及门诊处方。定点医院所开具的诊 断证明和出院证明、病历报告门在鉴定和赔偿的过程 中也会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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