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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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不得以任何借口免除。自子女出生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即使父母离婚,亦必须承担此种义务而不得解除。 对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精心关怀、照顾子女,为其提供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确保子女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第二、为子女提供一切必要的生活费用,使其健康成长和发展得到经济保障。 第三、保障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其文化素质创造条件。 第四、以健康的思想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将家庭教育和生活抚养相统一。
未履行离婚子女的扶养费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下达抚养费履行判决后仍然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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