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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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的误工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确定;交通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其他赔偿费用等。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享受各项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群,主要包括保险的投保人、被保 一般保险人是指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也可叫做保户,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投保人主要为购买保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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