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办理房产过户的有关事项如下: 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夫妻双方身份证; b.房产证; c.结婚证原件; d.属于城六区央产房改房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城六区之外的不用提交上述通知单。 e.到场需填写共有协议或产权变更协议 3.所需时间: 北京部分城区上午办理,下午即可出本,具体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4.所需费用: 税费:全免。 房屋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本,加一本多10元。非住宅55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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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分割财产要走的程序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就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把财产的范围、分割方案等写清楚,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就需要由法院对财产的分割进行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的手续: 1、双方当事人携带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不动产或动产产权证、身份证和离婚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接着到房管局或车辆管理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5、当事人领取新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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