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要离婚必须提供离婚协议书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诉讼离婚,不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但如果双方通过下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 千零七十六、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针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离婚协议后,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仅对上述事项不存在争议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首先,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文书,自完成离婚登记之日生效。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处理约定。 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签订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后是不能单方反悔撤销的。 在准备好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共同申领离婚证,该程序分别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上述程序中的“冷静期”为三十天。 夫妻任何一方可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决定是否在冷静期届满后申领离婚证。 如果双方感情破裂、确要离婚的,双方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逾期不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在冷静期届满后不申请领取离婚证的,另一方若坚持要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是需要写离婚协议的。 协议离婚的程序为: 1、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2、携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4、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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