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和退休条件,向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手续,从办理次月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职工退休审批流程: 1.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单位填写《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并由职工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主管部门签章同意; 3.单位填写《关于对等名职工退休(职)申报情况公示》、《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和《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并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4.单位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到社保中心打印《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 5.单位携带《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和《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企业职工调整工资情况表》、女职工合同书、职工优异待遇资料到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6.单位填写《职工退休(职)审批情况公告》、《职工退休(职)审批公示情况表》和《职工退休(职)审批情况表》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后,到社保中心支付科办理退休支付手续。相关表格可从各地劳动保障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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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手续办理流程为: 1、申报申请人已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 3、确认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 4、缴费核定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从单位退休的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当月由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者参保者本人,凭材料办理,到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或局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 2、退休办理后凭身份证和《退休人员档案卡》领取退休证和养老卡卡。 3、企业退休职工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 办理退休手续所需材料: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缴费资料;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档案; 5、退伍转业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一寸免冠照片4张; 7、病退人员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提退人员提供《特殊工种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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