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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处分房产办理遗嘱公证

2023-05-16 17: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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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 回复

专业分析: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房产遗嘱公证。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房产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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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遗嘱公证需要由遗嘱人经国家公证机关来进行办理。公证遗言是指公民在其生前安排自己的财产的继承问题,通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死亡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在遗嘱者的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所受理。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办理遗嘱公证的手续为: 1、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3、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 5、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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