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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买房后离婚如何分割?

2023-03-15 0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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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5 回复

专业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男女恋爱期间商议买房,并于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在办理购房合同及房产证时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结婚后双方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针对这种情况,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律是不予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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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的分割是: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3.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按下述方式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该房屋为个人财产;产权证书以一方名义登记,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共同出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书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如果配偶同时有证据证明,婚前出资是基于双方同意购买的房屋为共同所有,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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