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经济适用房买卖新规定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规定是: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新规定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还应当符合当地城镇户籍条件;家庭收入应当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当事人没有房屋,或者居住的房屋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主要对象是,家庭困难的人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