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放弃签劳动合同吗?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劳动者拒绝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不满一年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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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劳动合同后不可以放弃社保权利。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单位辞退签约员工的后果:无过错性辞退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非法辞退的按双倍计算;员工在严重违反单位制度的情况下被辞退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损失的员工还应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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