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请问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处理完毕,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处理完毕,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需要鉴定、检验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