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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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详情参阅《缴款指南》;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付清楼款证明;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6、办理《房地产证》; 7、领取《房地产证》。
一次性付款是指一次性付清全费用(包括房产费、物业管理费、相关手续费)等等。这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低价位小单元的楼盘销售。一次性付款一般都能从销售商处得到房价款的5%左右的优惠,如是现房则能很快获得房屋的产权,如果是期房则这种付款方式价格较低。优惠幅度变量很多:不同开发商、不同地段、市场形势、不同的销售阶段等等都不一样,没有标准。一般的是前台售楼员有1-3个点的优惠权利,剩下的就看你有多大神通,能找到哪一级领导了,打个 95、9折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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