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的五种误区 误区之一:出嫁的女儿不赡养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里所讲的子女,包括已婚、未婚的成年儿子和女儿,也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所以说,出嫁后的女儿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误区之二:父(母)再婚不赡养 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母亲改嫁或父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其养老问题便由新组成的家庭的子女承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一条,即第30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遵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误区之三:分家不公不赡养 现实生活中,一些子女便以父母偏心眼儿、分家不公为由,拒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是与法律相悖的。 赡养老人和分家析产是不同的法律关系。赡养,是子女对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分家析产,是分割家庭共同财产,是纯粹的财产关系。若认为分家不公,可通过独立的诉讼来解决;但不论分家公与不公,均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误区之四:不照料晚辈不赡养 当今社会,有子女说:“父母照顾了谁家的孩子,谁就应当赡养。”言下之意,父母没有照顾自己的孩子,自己便不用承担赡养义务。 依照法律规定,在父母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外)祖父母对于(外)孙子女是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所以,以老人不照料晚辈为由,对抗自己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这于法于理都说不通。 误区之五:不继承遗产不赡养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这一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有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针对死者男 50岁身体健康农民无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肇事方全责最高赔偿金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父母60岁以上或没有生活能力时或者子女有独立经济能力时,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成年子女对年迈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年迈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对于多子女的家庭,赡养义务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多子女的家庭来说,签订赡养协议将会是避免赡养争端的一种方式,子女在签订赡养协议后可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既满足了多方的意愿,也履行了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对于成年子女来说,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间无约定的,多子女间应平均分配赡养义务。多子女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将多子女共同起诉到人民法院。 3、子女不能以不继承父母遗产为前提而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即使子女将来不继承父母的遗产,依然需要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通过不继承遗产而免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