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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变成了另一方的名下是否要判决离婚

2023-06-17 08: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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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7 回复

专业分析:

结婚后,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房产,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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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婚前房产证可以加上对方的名字。显然,买房为婚前行为,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是共同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给配偶加上一个名字,真的要再收契税。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第一,可以夫妻双方之间协商签订协议,把个人的房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可在房屋产权证上增加另一方的名字,可以通过到房管局变更该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增加房屋的产权人即通常说的在房产证上加名。但需要双方之间协商一致。 第三,婚后修缮、扩建房屋,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双方就该房屋问题进行扩建、修缮的,扩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和扩建的,在离婚时,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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