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所谓的“免费”只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所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属于商家经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因为是免费赠送而忽视了产品应有的性能和质量标准。因此,“免费”不能成为商家减轻法律责任的理由。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财产损害险有什么危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2、消费者协会调解:前提是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 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根据相关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要求。商品和服务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用于生产消费过程中,有的是用于生活消费过程中。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消费的商品和服务是指用于生活消费的那部分商品和服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