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鉴定单位在鉴定工作中应担负的职责:(一)对提请鉴定成果的全套研究报告进行预审;(二)根据成果的性质和特点,确定成果的鉴定方式;(三)和项目承担单位商定鉴定委员会人员名单和鉴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四)起草召开鉴定会或组织通信鉴定的有关通知;(五)参加鉴定会,行使监督职能;(六)审查鉴定委员会或验收委员会所作的鉴定意见或验收结论;(七)签发《软科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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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工伤鉴定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部分费用由社保支付。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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