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对环保科技奖励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奖励委员会主任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主管科技的领导担任。奖励委员会根据每年申报项目情况,聘请环保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当年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当年环保科技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推荐或提名。奖励委员会下设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工作办公室”),奖励工作办公室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环保科技奖励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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