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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四十四条加班规定具体如下:对于延长公示的报酬支付延长工作时长,延长的时间必须按正常工资时长的1.5倍计算;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资3倍计算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是劳动者被安排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被安排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二倍;被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加班费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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