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伤医疗费垫付可以是侵害人,也可以是受害人,这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是主张权利方先予垫付,凭有效证据或收据请求侵害方(承担赔偿义务人)支付。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请求侵害人先行垫付,由办案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后先行执行。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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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先行垫付医药费。治疗结束后,伤者可以向肇事者或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伤者可以以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致人残疾的还可以索要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赔偿。
法律关于打架致伤医药费应当由打人者先支付,因为打人者是侵权者,应承担侵权责任。为被打者人身受到损害,可以要求侵权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则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分类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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