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办理流程步骤: 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 2、网签合同;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过户交易流程必须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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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有: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车主填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签章。交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主要填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签章。提交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转出的,要先经所在地车管所审核签章。交验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回行驶证和号牌,领机动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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