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针对事故认定书我是全部责任,孩子小脑挫伤小腿骨折,这种情况可以定几级伤残,请问法律标准护理人员的费用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标准九级第 (23)条: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应评为九级。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35元/天; 3、交通费:300-800元; 4、停工留薪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 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本人工资;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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