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儿媳婚后与儿子共同出资盖房,婚后一直未分家,房产证上写了公公名字,是否有这一半的房产份额

2019-01-06 12:06:53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1-06 回复

专业分析:

拆迁安置房产权调换协议书怎么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展开更多

针对儿媳婚后与儿子共同出资盖房,婚后一直未分家,房产证上写了公公名字,是否有这一半的房产份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产是夫妻二人出资购买的,那么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公公婆婆自己购买的,继承或受赠的合同中并没有表明只给丈夫一人,那么儿媳也是有份的。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房子没有儿媳的份。婚前赠予属于您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